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深化“呼伦贝尔英才”工程,进一步发挥各领域人才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激励创新创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呼伦贝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呼伦贝尔英才”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总数及要求
1.本次评选包括“呼伦贝尔英才”个人和产业创新创业团队2个项目。其中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左右。本地培养类人才60名左右,主要涵盖科技创新、医疗卫生、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或职业教育)、高技能、新闻宣传文体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乡村振兴、生态产业、社会工作、工程师、综合等领域。产业创新、产业创业团队10个左右。
2.已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的团队和个人以及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其他同类型人才奖项的,已入选呼伦贝尔“百名领军人才”“呼伦贝尔英才”的团队和个人不可申报。
3.具体申报要求见《“呼伦贝尔英才”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将申报书(个人或团队)以及《第四届“呼伦贝尔英才”个人本地培养类申报情况汇总表》(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按照申报类别和要求填写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逸夫楼204室),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人事处王茁企业微信。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详见《“呼伦贝尔英才”评选办法》。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做好人员材料初审,对于师德师风存在问题人员以及三年内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得推报。
2.申报人员或申报材料涉密的,不得通过互联网提交申报书,请提前联系人事处并按照保密程序以纸质件形式进行申报。
附:呼伦贝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四届“呼伦贝尔英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www.hlbe.gov.cn/News/show/1036665.html)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