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教育学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呼伦贝尔学院教育学院 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规范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权与专业发展适应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呼伦贝尔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修订)》(呼院字 (2025)104号)及《呼伦贝尔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修订)》(呼院字 (2025)81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学院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及教学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组成,统筹转专业工作全局,审定实施细则、拟定录取对象等关键事项。

2.资格审查小组:由教研办牵头组成,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核实成绩排名等资格条件,落实资格审查要求,汇总合格名单。

3.面试审核小组:由学院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制定面试标准,组织面试考核,评定面试结果。

二、可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教育学院接收转专业对象为2025级本科专业大一学生,各专业具体可接收人数如下:

1.小学教育专业(普通历史类):3人。

2.小学教育专业(普通物理类):3人。

3.学前教育专业(普通历史类):1人。

4.心理学专业(普通物理类):2人。

5.教育技术学专业(普通物理类):3人。

三、考核及录取办法

1.选拔方式:采用“资格审核→面试审核→教育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审核”三级选拔机制,全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成绩构成及评定方法:

(1)资格审核:以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为核心依据,按绩点排名择优筛选考生,筛选人数为各专业拟录取人数的2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核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审核:重点考察专业认知、学习规划、沟通表达等能力,需面试审核小组至少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判定为合格,并通知学生进入教育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审核环节。

(3)最终审定:教育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对面试合格学生进行综合评议,采取全员投票方式,全员一致通过,方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材料接收:申请报名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2026年3月2日-3月10日),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第一学期成绩单(已修读成绩无挂科)、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需经原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艺术楼207教研办、联系电话3103277,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组织:教研办在申请材料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026年3月13日前),汇总合格名单并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学生面试相关事宜。

3.面试审核组织:资格审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18日前),通知学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开展面试;面试结束后,教研办汇总合格名单并通知学生后续流程。

4.党政联席办公会审核: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23日前),召开教育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对面试合格学生进行投票审议,经所有成员投票一致通过的,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5.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审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2026年3月26日前),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

6.名单报送:公示无异议后,教研办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教务处汇总审核。

7.转入报到:学校公示通过后,学生凭转专业报到单到学院办理班级、课程、宿舍调整手续。

五、其他要求

1.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内,学生若对结果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交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需本人签字。

2.异议处理时限:资格审查小组在收到异议申请后2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确保异议处理及时、公正。





教育学院   

    2025年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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